据报道,截至今年11月22日,河北省已有776名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尽责等情形受到组织调整,公职岗位再也不是贪官庸官的“铁交椅”。对于这些党员干部,既然已经“不适宜担任现职”,组织自然毫不客气地请他离开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和正风肃纪力度的加大,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可喜变化,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。但不可否认,总有那么一些人抱怨“官不聊生”,奉行“宁肯不办事,只要不出事”的“官场哲学”,既不愿担当也不肯负责。群众戏称这些人:工作上倒是不再乱为了,可也不作为了;好处是不敢拿了,可该办的事也不给办了。
履职不尽责,不仅耽误了工作、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,时间一长也会带坏单位的风气,危害非同一般。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,多次严厉批评过这类现象。可一段时间内,不少单位对此没有明确的处置规定,有的单位虽然对履职不尽责的干部进行教育提醒,但发现不管用后,也就听之任之。理由似乎也很充分:这些党员干部毕竟没有贪污腐败之类的硬伤,能把人家怎么着?这种想法和做法,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作为,事实上也是不作为的一种表现。 |